(三)查詢成績
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,在筆試閱卷結束后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,相關違紀違規信息在查詢分數界面一并告知。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職位,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傾斜。
四、資格復審
面試和專業測試前,達到規定競爭比例的職位,組織資格復審。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多計劃職位,按核減后的職位計劃數組織資格復審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招錄機關按照職位計劃數1:3的比例,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。
凡放棄資格復審,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、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,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,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,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。
資格復審后,對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職位,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艱苦邊遠地區、緊缺專業人才、基層“招人難”等職位外,一律取消、合并或按比例核減招錄計劃。